当前位置: 首页
华文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2-05-26

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2022〕2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工作,现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参与人员

1

5月24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院的教学、科研、服务工作审核人员及系统操作员。

院领导

党政联席会

2

5月20

-5月30

教职工根据《关于核对填报2021-2022年度科研业绩的通知》(科技〔202229 号)文件要求,进入科研系统,核对并填报科研业绩。

全体教职工

3

5月26

-5月28

1)教职工登录“年度考核个人填报系统”填报个人年度总结;

2)任课教师填写“年度考核个人填报系统”中未有的实践性教学、服务相关数据(表格见附件1-2,系统中已有数据只需核对),系部教师交给教学秘书,公共课教师交给教科办。所有数据由教学科研办公室审核完毕后发送至学院办公室。

全体教职工

教学秘书

教科办

4

5月30

-5月31

系统操作员将系统未有的数据,经学院审核后,统一发送至金智公司,从后台导入考核系统。

系统操作员

5

6月1

-6月2

教职工登录年度考核系统核对信息。

全体教职工

6

6月3

-6月7

工作人员进入系统,完成信息审核工作。

教学、科研、

服务审核人员

7

6月8

-6月10

各工会小组根据比例推优。

各工会小组

8

6月17日前

召开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学院优秀人员,并公示。

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9

6月20日前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以及“综合性荣誉称号”等数据汇总后上报人事处。

学院办公室

注意事项:

 一、教学方面

   1.课堂教学数据无须填写,教务处已导入,请老师们核对清楚即可。

   2.各位任课教师将已填写好的可折合课堂教学任务的数据、服务分数,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系部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初审并整理,分别报送至教学、服务工作考核人员(附件1-2)。

二、其他事项

   其余事项均按照《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2022〕29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2021-2022学年可折算课堂学时的实践性教学

         2.2021-2022学年服务工作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