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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设备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2021-06-25


 

学院各部门:

根据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和校部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2021年度设备资产(含家具及文物陈列品,下同)清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内容

清查范围:学院所有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设备资产。

清查基准日:20201231日,即该日期之前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已登记入账的设备资产。

二、清查工作步骤

()各部门自查阶段(625-820), 主要工作内容:

1. 各部门根据华侨大学资产综合管理平台提供的资产账目与本单位的实物、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全面清查本单位管理范围内所有设备资产的账、卡、物相符情况。

2. 检查、更新、订正每台设备在设备资产卡片上的使用人签名信息。以实际使用人为准,做到登记使用人与实际使用人一致。

各单位部门资产管理员根据检查、订正后的准确信息,在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变动在账修改”或“变动申请使用人调整”菜单中将使用人信息更新。

3. 检查设备资产标签是否完整,如有脱落请汇总并及时联系后勤办重新定制。

4.盘盈的账外设备请填入附件1《华侨大学华文学院设备资产清查自查盘盈登记表》,并及时办理入账申请手续。

5. 盘亏的设备请填入附件2《华侨大学华文学院设备资产清查自查盘亏登记表》,并及时逐台向提出进行书面情况说明。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的,相关单位须根据《华侨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处理暂行办法》提出对责任人的赔偿处理意见。

6.闲置的设备请填入附件3《华侨大学华文学院资产清查自查闲置设备登记表》,并在系统中“闲置调剂”提交闲置调剂申请,学院将视情况进行调剂盘活使用。

7.达到报废条件的设备及时在系统中提出报废申请。

8. 出租出借到校外单位或个人的设备请填入附件4《华侨大学华文学院设备资产清查自查出租出借情况登记表》。

 9. 自查工作完成后,请各部门将所属各资产末级单位自查情况填入附件5《华侨大学华文学院设备资产清查自查报告表》,并将附件1-5报送至后勤办(龙舟池校区4号楼404)。

(二)核查与汇总上报阶段(91-920日)

学院资产清查与管理工作小组将组织人员审查各部门提交的书面材料,并随机抽取部分仪器设备进行现场核查,核查重点为设备资产账、卡、物是否与实际相符,资产实际使用人与系统登记使用人是否一致,标签信息是否完整,以及资产管理个人责任制落实情况。

核查结束后,由学院专职资产管理员结合核查情况对各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按学校要求统一编报相关资产清查数据和材料,经领导审批后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 整改与总结阶段。(921-1030)

根据学校统一部署,若经学院和校部核查后发现问题并要求进行整改的,则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协助提供相关材料,便于学院统一撰写资产清查总结材料,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清查情况。

三、清查工作要求

1.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负责人要亲自抓、抓到位,确保清查工作按时完成,上报结果客观准确

2. 严肃资产清查纪律。各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清查时须如实地反映资产管理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黄晓燕

电话:0592-6060492

附件: 附件1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设备资产清查自查盘盈登记表.doc

 附件2-华侨大学华文学院设备资产清查自查盘亏登记表.doc

 附件3-华侨大学华文学院设备资产清查自查闲置设备登记表.doc

 附件4-华侨大学华文学院设备资产清查自查出租出借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5-华侨大学华文学院设备资产清查自查报告.doc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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