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教职工: 根据《华侨大学公务机票定点采购管理办法》(华大财〔2015〕24号),教职工公务活动(出访、授课等)6月正式开始执行公务机票购买管理办法,购买公务机票需使用公务卡进行验证。 为方便教职工的公务支出,我院与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市分行集美支行协商,请未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请于11月2日至11月6日,到学院财务室填报申领公务卡登记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特此通知。 华文学院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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