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本科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的通知》(华大教〔2015〕64号)、《华侨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华大教〔2017〕140号)以及《关于提交2024年各专业转入要求备案表的通知》(教务〔2024〕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经研究讨论,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基本要求
(1)申请转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境内生源申请人除了符合学校申请转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外,还必须是以文科高考成绩录取的2023级在读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绩点排名在原专业前20%,且高考分数不低于汉语国际教育专业2023年在同一省份录取最低分。申请转入汉语言专业的申请人必须是具备一定汉语基础的留学生。
(2)申请人未受过学校各类处分,通识课没有挂科。
(3)申请人除了线上提交报名表外,还需准备第一学期的成绩单及反映兴趣、专长和优势的材料(如获奖证书、作品、成绩等)作为面试材料。
(4)学院将举行面试,以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绩点成绩(大一学年)/5*100*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5)转入学生执行2023级专业培养方案,需要补修未修读的课程。
二、各专业拟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
确定各专业接收转入名额:
专业 | 限定上限 | 拟定接收转入名额 (不含单列名额) | 单列名额 | 备注 |
汉语国际教育 | 10 | 6 | 4 |
|
华文教育 | 0 | 0 | 不限 | 面向留学生 |
汉语言 | 6 | 0 | 不限 | 面向留学生 |
三、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1.成立华文学院转专业遴选小组。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内容包含思想道德素质、生涯规划、专业素养、身心健康等方面,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学院团委负责了解申请人的身心健康情况、奖惩情况。
4.学院根据面试情况,综合申请人的绩点和各科成绩、优势与特长和平时表现等,经学院转专业遴选小组成员投票决定是否同意申请人转入对应专业。
四、其他事项说明
1.申请人的纸质材料送厦门校区E5-305办公室李老师处,电话6167634。
2.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2023级学生的转专业工作。
3.转专业事务联系电话:0592-6068007,仇老师。
4.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