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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华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9-04-04

 

 

各学院: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由教育部等多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目前该项赛事已成功举办了四届,已经成为覆盖全国所有高校、面向全体高校学生、影响最大的赛事活动之一,成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载体。我校学子在第三届大赛中获国赛铜奖2项,省赛银奖1项,铜奖6项。第四届大赛中获国赛铜奖3项,省赛银奖3项,铜奖3项。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 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力争在第五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福建省赛和国赛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根据教育部相关安排,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大赛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学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统筹指导,具体由创新创业学院联合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处、社会科学研究处、校友工作办公室等单位共同主办。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 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

四、参赛对象及分组(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 3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高校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赛道

本次赛事继续设置“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高教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1.组织实施

各学院要结合所设专业,深入挖掘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能够开展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的创新创业项目。要组织理工、农林、医学、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社会工作者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2.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细活动方案见(附件1)。

3.红旅活动的开展形式

各学院可结合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科研项目调研、创新创业项目落地等活动深入农村地区开展座谈调研会、走访考察、项目路演对接、落地签约、创新创业沙龙论坛等。

六、赛事安排

1.学院院赛(即日起—5月上旬)

各学院根据学院项目情况合理制定院级初赛方案,开展项目指导和服务活动,组织院内外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在书面评审《项目计划书》的基础上可根据报名项目数量及类型组织项目PPT答辩或现场路演。院赛需按“互联网+”大赛评审标准及赛制进行,形式各学院可灵活把握,团队较少的也可跨学院联合组织。5月上旬需组织完院级比赛,遴选推荐参加校赛的团队项目。

院赛阶段还需组织学生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线上报名。教育部线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945日,线下报名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2.校级决赛(5月下旬—6月)

在院赛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学院大创网实际网络报名成功的参赛团队项目数、院赛开展情况、创新创业工作情况、校友项目参赛情况等因素,根据不同组别分配各学院入围校级决赛的推荐名额,组织开展校级项目评审及现场决赛工作,具体决赛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校级决赛决出相关组别及赛道的金、银、铜奖。学校将根据福建省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按照决赛评审、往届大赛成绩等其他综合情况,推荐若干支团队参加省赛。赛事期间组织各类专家进校做赛事辅导评审,优秀项目集训营,为重点项目搭配校外导师。

七、大赛奖励

本届大赛参照《华侨大学关于加强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意见》(华大学〔201818号)相关条款奖励在国赛、省赛和校赛的获奖学生团队与指导教师团队。本科学生参赛获奖可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具体标准参照《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指定明确一名专门教师负责大赛的组织跟进工作,并加入第五届大赛组织工作群(QQ群号:693640817)。各参赛团队负责人加入第五届大赛学生团队负责人工作群(QQ群号:426728560),关于后续比赛的相关动态将及时通过工作群进行发布。

2.获得2017-2018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资助的项目均需报名参赛;与“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比赛项目类型密切相关的专业原则上每个班级至少报名一个项目;华侨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均需参赛。

3.要充分发动校友分会及广大校友的支持,挖掘并动员毕业五年内符合条件的创业校友积极参加大赛,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统计本学院毕业五年内学生(含在校生)已注册公司运营的项目基本情况(详见附件2,法人代表需是学生本人),以便做好学生创业数据库完善工作,于415日前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

4.要高度重视大赛组织和推进工作,利用官方媒体渠道广泛做好赛事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多角度挖掘指导一些具有潜力的项目。院赛相关活动结束后需提交院级赛事举办情况总结材料(含活动举办相关图片)电子版,于524日前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

5.要积极动员本学院专业教师参与团队指导工作,在团队组建上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结合,文理科有机融合,重点打造形成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三个学历层次的团队。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本学院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充分展现学院创新创业工作成果。

6.为进一步发挥思想引领作用,增强校院两级资源整合力度,加强赛事工作的协调和组织,优化项目指导教师团队组合,做好项目团队的基础保障,加强辅导员在项目团队中的指导作用,建议在推荐参加校级决赛的项目指导教师团队中配备一名辅导员。

7.为与国赛、省赛实现对接,校级决赛具体的比赛时间及大赛分阶段的执行方案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进一步通知,请关注比赛各项安排进程通知,学校将组织各类专家在比赛的不同阶段对团队进行赛前专门指导和培训。

 

联系人:厦门校区,吴海毅,0592-6160358

        泉州校区,王永铨,0595-22691552

邮箱:hqucxcy@hqu.ed.cn

 

附件:1.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2.华侨大学学生创业企业情况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校团委

                                 研究生院 

                                 科学技术研究处

                                 社会科学研究处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1942

 

 

 

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94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