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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2018-05-25

华侨大学文件

华大学〔2018〕13


关于评选2016-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各学院:

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切实提高教书育人和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2010年修订)》(华大委〔2010〕23号现将2016-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根据《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2010年修订)》的评选条件执行。推荐为优秀班主任的人选必须任满两年,同时两年的考核中至少有一年考核等级为“优秀”,且无考核“不合格”现象。

2.所带班级学生在各类科技、文艺、体育等省级及以上的竞赛中获奖、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条件1可以适当放宽,但须报学生处核准。

3.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名额控制在班级数的10%左右。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学院按照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2010年修订)》做好2017-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

2.在开展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时应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必须在公开栏上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3.请各学院将2017-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表及汇总表、2016-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审批表及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于6月18日前送学生处教育科,同时将附件2、3、4电子版填好发送至jyk@hq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华侨大学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表

2.华侨大学2017-2018学年班主任考核汇总表

3.华侨大学2016-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审批表

4.华侨大学2016-2018学年优秀班主任汇总表



华 侨 大 学

2018年5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华侨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