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华文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华大华文〔2015〕14号)文件精神,
现将2021-2022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结算工作时间做如下安排,为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按时发放,
请各部门积极配合完成。
特此通知。
序号 |
日期 |
工作计划 |
负责部门 |
1 |
6月16日 至19日 |
1.各系、部,按要求统计国内生(内地学生)、港澳台学生、境外留学生等三类学生人数,将形成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经教科办审核,报分管院领导批示。 |
各系、部 教科办 |
2.各系、部,按要求统计开设的班级和人数,将形成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经教科办审核,报分管院领导批示。 |
2 |
6月10日 至 24日 |
教学科研工作统计 |
1.各系、部按文件要求,分别统计本系部教师教学工作量(含行政兼课)、外聘教师工作量(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经教师个人核对签名后进行公示,报送教科办汇总。 |
各系、部 |
2.体育组组长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含体育训练课时),报教科办核定教学工作量和工作补贴等,报分管院领导批示。 |
各负责人 |
3.教科办汇总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报分管院领导批示。 |
教学科研 办公室 |
4.由教科办汇总填报《华文学院教学高水平成果专项奖励统计表》(附件1)、《华文学院科研工作量及高水平成果专项奖励统计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文档材料,经分管院领导批示,报党政办。 |
5.教科办负责审核各类报送材料,并汇总填报《华文学院教师工作量统计表》、《跨学院开课教师教学任务情况表》(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经分管院领导批示,报党政办。 |
6.教科办统计本年度学院教学工作总量及教师超课时工作量标准,经分管院领导批示,报党政办。 |
非教学管理及其他工作统计 |
1.党政办根据华侨大学机关作风建设专项工作要求,汇总统计年度教职工请假、考勤、各类荣誉奖励情况,报分管院领导批示。 |
党政办 |
2.党政办汇总填报《华文学院教职工兼职管理服务工作量统计表》(纸质及电子文档材料),报院领导批示。 |
3.学工办汇总本年度担任班主任工作人数和工作总结,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报党政办汇总。 |
学工办 |
3 |
6月27日 至7月1日 |
1.院领导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按标准人数统计和年度岗位考核奖分配比例,及各类汇总材料,研究制定出2021-2022学年度学院业绩绩效考核奖励分配办法。 |
学院党政联席会 |
2.党政办根据学院党政联席会决议,填报《华文学院教职工年度业绩绩效奖励工资结算表》,财务室协助审核工作。 |
党政办 财务室 |
4 |
7月2日 至7月中旬 |
1. 党政办将《工资结算表》报请主管院领导签批并公示。 |
院领导 |
2.财务室负责全院教职工业绩考核奖励发放和扣税申报。 |
财务室 |
学院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