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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商业店面公开招租二次公告
2020-11-05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拥有3间商业店铺捆绑一起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店面地址在厦门市集美区岑西路123202203204,总建筑面积为147.02平方米。由于第一次公告后报名人数不足三家,现发布二次公告,继续邀请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前来参加。

一、经营方式:

经营者以缴纳房租的方式承租经营场所,经营者自行进行内部设计与装修,设计与装修费用自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债权债务和经营责任。自行缴纳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二、承租经营期限:

合同期为叁年,即2020121日起至20231130日止。

    合同一年一签。

有以下情况,学院有权提前解约,不再续签合同:

  1. 私自转租;

  2. 经营国家、地方、学校不允许经营的项目;

  3. 没有及时缴纳租金或拖欠租金;

  4. 由于政策改变。

三、报价人条件要求:

1. 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报价人应具有本项目所竞价店面要求业态的经营经验,在本项目公告前应持有合法注册且具有所竞价店面业态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

3.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4. 满足上述条件者可成为报价人。

5. 任何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不得挂靠其它人参与报价,如承租后或经营期间经调查核实发现有挂靠行为,招租人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或解除合同,没收竞价合同押金。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 华侨大学学校教职工(含编制内和编制外所有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和在校学生不得参与本次招租的报价。

8. 一个报价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报价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店面的报价:(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夫妻关系或父子关系或父女关系或母子关系或母女关系的不同报价人;(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

四、经营业态:

以商业为主,谢绝餐饮业及五金类加工业。

五、招商办法:

公开招租,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者。

六、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1111日止。报名地点:华文学院后勤办公室。报名时需查验身份证原件,并提交相关复印件(若正从事相关项目经营的,可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原件以供查验,同时提交相应复印件)。

开标时间为20201112日上午1000时,地点:华文学院一号楼会议室。联系电话:6068013,联系人:刘老师。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20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