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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学院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2020-09-29

一、接收推免生条件

1. 所有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4. 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二、接收环节考核办法

1. 推免生接收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立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所有成员针对学生的面试表现评分,面试按百分制计分。

2. 面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2)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

外校推免生可在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要求参看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体检表原件须于复试后一周内寄送至我院研究生办。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关于拟录取

根据学校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8小时之内通过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者在接到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须在12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我校将取消相应申请者的录取资格。申请者接受我校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录取状态方能最终达成。

五、注意事项

1.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接收:①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②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2. 对在接收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3. 未尽事宜,请参照华侨大学2021年推免生招生简章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3/2388.htm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华文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领导小组。

华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 0592-6167635 邮箱:xkb@hwmail.hqu.edu.cn

华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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