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2020〕4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工作情况,现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人员 |
1 |
5月25日 |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教学、科研、服务工作审核人员及系统操作员 |
院领导 党政联席会 |
2 |
5月22日 -5月28日 |
教职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填报个人科研成果 |
全体教职工 |
3 |
5月28日 -5月31日 |
(1)教职工登录“年度考核个人填报系统”填报个人年度总结; (2)任课教师填写“年度考核个人填报系统”中未有的实践性教学、服务相关数据(表格见附件1-2,系统中已有数据只需核对),系部教师交给教学秘书,公共课教师交给教科办。 |
全体教职工、 教学秘书、 教科办 |
4 |
6月1日 -6月2日 |
学院将系统未有的数据发送金智公司,后台导入考核系统 |
系统操作员 |
5 |
6月3日 -6月5日 |
教职工登录年度考核系统核对信息 |
全体教职工 |
6 |
6月7日 -6月9日 |
工作人员进入系统,审核信息 |
教学、科研、 服务审核人员 |
7 |
6月12日 |
各工会政治学习小组根据比例推优 |
各政治学习小组 |
8 |
6月18日 |
召开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学院优秀人员,并公示 |
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
9 |
6月19日 |
汇总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上报人事处 |
学院办公室 |
注意事项:
一、教学方面
1.课堂教学数据无须填写,教务处已导入,请老师们核对清楚即可。
2.各位任课教师将已填写好的可折合课堂教学任务的数据、服务分数,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系部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初审并整理,分别报送至教学、服务工作考核人员(附件1-2)。
二、其他事项
1. 病事假或长期离岗人员等本学年内不在岗时间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不参加考核。请产假的教职工需参加年度考核,教学工作量按规定减免。经批准外出学习、培训人员需参加年度考核。
2. 本学年第一学期批准退休的教职工,不进行考核;第二学期批准退休的教职工,在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3.请教职工如实填报系统中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信息,并上传佐证附件。其中,校外综合性荣誉称号必须是由学校组织推荐,获市厅级及以上党政群部门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如教学奖励、科研奖励、荣誉称号等),以加盖地方党委、政府、国家部委、市厅级及以上党政群部门印章为准。
4. 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
(1)受诫勉尚在影响期内的;
(2)出现教学事故,工作推诿、服务态度差遭投诉被核实的;
(3)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省、市、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4)不能完成学校和本单位规定的岗位基本任务的;
(5)年度内请事假达8天或其他假达15天及以上的;
(6)参加工作第一年的;
(7)经学校批准在外脱产进修、学习超过3个月的;
(8)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认为不适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
附件:1. 2019-2020学年可折算课堂学时的实践性教学
2. 2019-2020学年服务工作
3.2019-2020学年综合性荣誉称号汇总表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