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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学院关于2019-2020学年年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0-05-27


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人事〔2020〕4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工作情况,现将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责任部门

/人员

1

5月25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教学、科研、服务工作审核人员及系统操作员

院领导

党政联席会

2

5月22

-5月28

教职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填报个人科研成果

全体教职工

3

5月28

-5月31

1)教职工登录“年度考核个人填报系统”填报个人年度总结;

2)任课教师填写“年度考核个人填报系统”中未有的实践性教学、服务相关数据(表格见附件1-2,系统中已有数据只需核对),系部教师交给教学秘书,公共课教师交给教科办。

全体教职工、

教学秘书、

教科办

4

6月1

-6月2

学院将系统未有的数据发送金智公司,后台导入考核系统

系统操作员

5

6月3

-6月5

教职工登录年度考核系统核对信息

全体教职工

6

6月7

-6月9

工作人员进入系统,审核信息

教学、科研、

服务审核人员

7

6月12

各工会政治学习小组根据比例推优

各政治学习小组

8

6月18

召开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无记名投票推选学院优秀人员,并公示

学院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9

6月19

汇总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上报人事处

学院办公室

 

注意事项:

    一、教学方面

    1.课堂教学数据无须填写,教务处已导入,请老师们核对清楚即可。

    2.各位任课教师将已填写好的可折合课堂教学任务的数据、服务分数,以电子表格形式发送至系部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初审并整理,分别报送至教学、服务工作考核人员(附件1-2)。

    二、其他事项

    1. 病事假或长期离岗人员等本学年内不在岗时间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不参加考核。请产假的教职工需参加年度考核,教学工作量按规定减免。经批准外出学习、培训人员需参加年度考核。

    2. 本学年第一学期批准退休的教职工,不进行考核;第二学期批准退休的教职工,在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

    3.请教职工如实填报系统中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信息,并上传佐证附件。其中,校外综合性荣誉称号必须是由学校组织推荐,获市厅级及以上党政群部门授予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如教学奖励、科研奖励、荣誉称号等),以加盖地方党委、政府、国家部委、市厅级及以上党政群部门印章为准。

    4. 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

    (1)受诫勉尚在影响期内的;

    (2)出现教学事故,工作推诿、服务态度差遭投诉被核实的;

    (3)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省、市、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4)不能完成学校和本单位规定的岗位基本任务的;

    (5)年度内请事假达8天或其他假达15天及以上的;

    (6)参加工作第一年的;

    (7)经学校批准在外脱产进修、学习超过3个月的;

    (8)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认为不适合评定为优秀等次的。

  

   附件:1. 2019-2020学年可折算课堂学时的实践性教学

        2. 2019-2020学年服务工作

        3.2019-2020学年综合性荣誉称号汇总表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