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教职工:
新个人所得税法已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截至目前,税务局反馈我院尚有36位教工在1-5月期间缴纳了个税但未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财务室已一一同老师进行核对,并且告知了相关政策,各位老师可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及时办理申报,以充分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学院财务室将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充扣除并计算税费,不影响您享受2019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您也可选择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税款多退少补。
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可到厦门市税务局网站个人所得税改革专栏进行查询(网址链接:http://www.xmtax.gov.cn/xmswcms/grsdsgg.html),申报的老师需自行下载“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按照注册和填报指引,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工作。
(温馨提示:如果因延迟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致多预缴个税,则需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自行前往税务局办理多退少补手续)。
“个人所得税”手机APP下载方式:
IOS系统手机专用APP下载 安卓手机专用APP下载
任职受雇单位(扣缴义务人)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50000B36951676T
财务室联系电话:0592-6103839
华文学院财务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