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
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5〕30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各专业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设计的深度融合,决定开展2019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类型
类型 |
项目类型 |
项目数 |
经费支持 |
A类 |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融合改革 |
4个 |
5万 |
B类 |
创新创业教育与课程融合改革 |
10个 |
1万 |
C类 |
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实训教学融合改革 |
10个 |
1万 |
D类 |
创新创业教育与校本教材融合改革 |
10个 |
2万 |
二、申报要求
1.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融合改革项目:以学院为单位,原则上由各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系主任等牵头组成精干力量,以团队形式申报,着重体现创新创业精神、能力的培养和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体系、专业前沿研究以及专业学科建设等的深度融合,旨在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拔尖创新创业型人才。
2.创新创业教育与课程融合改革项目: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着重体现创新创业精神、能力的培养和相关课程的最新科研成果、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方式以及评价体系等的有机融合,项目负责人须有2轮以上的相关课程教学经验。
3.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实训教学融合改革项目: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可围绕省级及以上的创新创业类赛事、专业实验教育和研究生工作站等各类平台,总结实践实训教育在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中的作用、方法和途径,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教学水平。
4.创新创业教育与校本教材融合改革项目: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教师自发或学院组织专业骨干、企业行业的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三、遴选安排
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优秀立项项目并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
四、申报方法
项目负责人填写《2019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2019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预算申报表》(附件2),经学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加盖公章,学院相关负责人汇总填写《2019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
各学院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2019年12月18日前报送创新创业学院(泉州校区机械楼428室,厦门校区行政楼二楼),电子版发至邮箱:hqucxcy@hqu.edu.cn(邮件主题处标明:学院+2019年创新创业教改项目)。
五、其他
1.项目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办法另行公布。
2.2019年创新创业教改项目研究周期为两年,项目结题时间应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项目立项后我院将下拨50%的经费作为项目的启动经费,中期检查之后将下拨剩余经费。
3.申请项目负责人加入QQ通知群:2019年华大双创教改群:881516580(申请加入时请标注学院+姓名)。
4.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杨老师,联系电话0595-22691552。
附:1.《2019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申报表》
2.《2019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预算申报表》
3.《2019年华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信息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16日
华侨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11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