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华文学院推荐2019年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8-09-04

根据华侨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2018〕55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推荐2019年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推荐名额:2名

二、推荐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境外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毕业后无出国留学或参加就业的计划。

5.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GPA(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在同学院同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0%以内。

6.外语水平条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

7.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相近的情况下,经学院审查后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等;

(2)本科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技术创新或发明、作品经鉴定具有实用价值;

8.对有特殊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本科学习阶段取得以下优异成绩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1)在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均为前三位)。

(2)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奖项;

三、推免程序与时间安排

1.学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宣传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征询学分积点专业排名在前50%以内的学生意愿。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华侨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本科课程成绩单和平均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英语级别证书(含成绩单)、近三年发表的论文、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9月6日。

2.考评办法,综合总分为100分,包括两个部分:

(1)绩点分:占总分的60%,将学生前三年的平均绩点乘以20换算成百分制计分;

(2)老师考评分:占总分的40%,由考核小组成员针对学生的面试表现、学生在校期间的获奖情况、参与科创竞赛情况及发表论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计算公式:

综合得分=绩点分×60%+考评分×40%

根据以上公式计算得出学生的推荐综合得分,结合学院确定的推免名额,按序排名确定推免名单。

3.推免生网上报名、缴费:研究生院将对所有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前的报考指导工作,时间另行通知(分两校区进行)。

4.学院组织复试并拟定接收名单:网报期间,学院审核报考本学院的推免生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并于10月18日之前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并确定推免生拟接收名单(本学院的推免生可免予复试,以取得推荐资格的复试分数作为录取的复试分数上报)。

10月25日前未落实接收学校的推免生,其资格自动取消。

5.接收推免生条件

(1)所有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4)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6.考核办法

(1)推免生接收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立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所有成员针对学生的面试表现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即为学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按百分制计分。

(2)面试内容:

①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②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注意事项

1.为充分使用好学校的推免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生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生资格。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①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②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通知录取单位,并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华文学院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华文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 0592-6167634 邮箱:xkb@hwmail.hqu.edu.cn

华文学院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