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保障校园安全,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依据《华侨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华大保〔2023〕1 号)相关规定,我院定于即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15 日,集中开展校内师生自有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申报要求
申请人完整填写附件《华文学院电动自行车通行证申请表》,纸质材料须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星期三)12:00 前报送至后勤办保卫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通行证发放说明
学院完成信息核验、实名登记后,统一为合规车辆核发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证,车辆需凭证进出校园。
三、逾期登记相关说明
登记期限结束后,未完成实名登记、未取得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入校通行,由此产生的不便及相关责任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四、咨询联系方式
如有登记相关疑问,可联系吴老师咨询,联系电话:0592-6068013
后勤办公室
2026 年 6 月 23 日
(一审:吴耿聪 二审:吴东兴 三审:邹琍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