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华大研〔2018〕26号)、《华侨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补充规定》(华大研〔2025〕20号),我院认真组织开展2026年新增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直接认定的审查工作,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相关汇总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5日—3月30日
公示电话:0592-6167635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办公室反映。
附件:2026年华文学院研究生新导师遴选汇总表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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