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侨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华大研〔2025〕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华文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初试上线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国际中文教育专业计划招生数41人,华语与华文教育专业7人,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5人。研究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三、考生资格审查
1. 提交时间
2025年3月21日(周五)上午10点前
2. 提交方式
请各位考生将材料清单中所列材料扫描件整合到考生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模版(附件2)中,并生成pdf文件(每份文件小于10M),并发送到邮箱中:xkb@hwmail.hqu.edu.cn。
3. 材料清单(*号为必须提交的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名后扫描,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和复试试题安全保密。
*(2)填写完整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4)。该表一般由考生人事(学籍)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一律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相关信息为准,凡是不一致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扫描件(个人信息页及注册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5)初试准考证。
(6)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如有)。
*(7)本科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8)外语能力、科研能力证明。
*(9)个人简历(仅限1页A4纸,内容不限)。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以上材料将作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全面考查的参考依据。考生必须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复试
第一志愿复试采用线上考核方式。线上复试统一采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软件腾讯会议。考生需提前在双机位设备都安装上述软件(含备用软件)并熟练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可查看《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附件5)、《华文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附件6)、《华文学院2025年硕士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附件7)。
1. 复试时间安排:
2025年3月25日(星期二)
上午 9:00--11:30 下午14:30-17:30
2. 复试内容
(1)外语听说能力。主要考查英语口语能力。请考生提前准备2-3分钟英文自我介绍。
(2)专业素质和能力。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将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将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综合素质及能力。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核考生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权重及总成绩确定
(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满分×100×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权重(30%),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权重设置: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的权重为30%。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四舍五入取整。
(4)关于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个考生按百分制独立评分,取平均值作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发送扫描PDF到邮箱xkb@hwmail.hqu.edu.cn,未提交的或者逾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附件8)。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未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各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公布在华文学院网站(网址:http://hwxy.hqu.edu.cn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随时留意。
3.复试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六、其他
1.诚信考试。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机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线上复试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和投屏,禁止使用人工智能设备辅助考试,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3.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将视情况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学院联系方式:0592-6167635 高老师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5.本实施细则,由华文学院负责解释。
(一审:高涵 二审:洪桂治 三审:胡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