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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7-04-05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国家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55项,每个项目国家财政支持建设经费1万元。

2.省级: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62项,每个项目福建省财政支持建设经费0.5万元。

上述各级别申报和评审互不交叉,即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只参评国家级,以此类推。

二、申报条件

1.除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参与申报外,凡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年级、跨专业、组队申报和合作研究,但个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3.项目研究原则上一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不超过一年半。项目必须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题答辩。

4.申请人可根据申请级别所对应的支持建设经费,填写“项目经费使用计划”。

5.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指导能力,所在学院能提供良好的资源平台和条件。

三、申报程序

1.学生填写《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或《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组织初评和答辩、排序并签署意见后向创新创业学院推荐申报。

3.学校召开评审会,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学校要求,分别评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2个级别的立项项目,合理安排创新项目和创业项目的比例,理工类项目入围不低于40%。

4.国家级和福建省级立项项目须上报教育部高教司和福建省教育厅予以审核确认。

5.所有获准立项项目必须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和实践工作,按期结题。

四、申报办法

1.学生填写的《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和《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须经学院评审并签署意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以及电子版;《各学院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国家级、省级应分开填写,加盖学院公章)纸质材料1份以及电子版。

2.学院联系人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以上相关表格交到创新创业学院就业创业教学部(泉州校区:机械楼创新创业学院428室,厦门校区:A区2层,创新创业学院),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hqucxcy@163.com。

五、截至时间

请各学院务必在2016年4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就业创业教学部。

六、其他

对通过审核予以立项的项目,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相关要求组织各学院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检查,具体检查办法另行公布。

附件:

1.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4.各学院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国家级)

5.各学院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省级)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