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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2021年)
2021-03-02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到中国大学(以下简称接收院校)学习和进修汉语国际教育及相关专业。

2021年华侨大学面向海外招收

1.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奖学金生(学制三年,奖学金资助期限二年;第三年学校减免学费、住宿费

2.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本科奖学金生

3. 一学年研修生

4. 一学期研修生

奖学金申请办法

一、资助对象

1.非中国籍人士;

2.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3.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4.年龄为16-35周岁(统一以202191日计)。在职汉语教师放宽至45周岁,本科奖学金申请者一般不超过2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1.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

2021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2年。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五级)210分、HSKK(中级)60分。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2.汉语国际教育本科

2021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4年。

具有高中学历。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210分、HSKK(中级)60分。

3.一学年研修生

20219月入学,资助期限为11个月。不录取在华留学生。

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等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四级)180分,HSKK(中级)60分;汉语研修方向,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210分,提供HSKK成绩者优先。

4.一学期研修生

20219月、20223月入学,资助期限为5个月。不录取护照上有X1X2签证者。

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等方向, 汉语考试成绩达到HSK(三级)180分,具有HSKK成绩。

三、办理流程

202131日起,申请者可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报名网站(cis.chinese.cn)申请奖学金。

登录奖学金网站,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华侨大学);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奖学金获得者与华侨大学确认办理来华留学手续,在线打印获奖证书;按华侨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120219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时间为5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华侨大学)审核截止时间为525日;

220223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时间为1115日,推荐机构、接收院校(华侨大学)审核截止时间为1125日。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 HSKHSKK 考分和级别,兼顾国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 3 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关于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2021年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华侨大学提交申请材料。

如有问题,请咨询 chinesebridge@chinese.cn

五、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

推荐机构和接收院校(华侨大学)依据本办法履行属地责任,提供咨询、推荐、招生等服务。

六、其它

1.相关专业培养方案与教学课程,可咨询华侨大学。

2. 申请者须了解华侨大学的具体招生条件及报名截止时间,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3.学历生须参加年度评审,详见《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

4.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七、联系方式

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考试与奖学金处

电子信箱:scholarships@chinese.cn

电话:+86-10-58595727

华侨大学招生处

网址:https://zsc.hqu.edu.cn/

电子信箱:zsb@hwmail.hqu.edu.cn

电话:+86-(0)592-6161258

八、附件

1. 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2. 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1.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资助内容及标准

奖学金资助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四周研修生除外)和综合医疗保险费。

1.学费由接收院校统筹用于奖学金生的培养与管理,开展文化活动,组织参加汉语考试等。

2.住宿费由接收院校统筹使用,为学生提供免费宿舍, 一般为双人间;经奖学金生申请、接收院校批准,选择校外住宿者,由学校按月或季度发放住宿费,博士生标准为 1000元人民币/月,其他类奖学金生为 700 元人民币/月。

3.生活费由接收院校按月发放。本科生、一学年和一学期研修生标准为 2500 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生为 3000 元人民币/月;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生为 3500 元人民币/月。

奖学金生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否则取消奖学金资格。当月 15 日(含 15 日)前到校注册者, 当月发放全额生活费;15 日以后注册者,当月发放半月生活费。

奖学金生在学期间(不含寒暑假)因个人原因离开中国时间超过 15 天者,停发离华期间生活费。

奖学金生因个人原因休学、退学或受接收院校纪律处分者,停发自休学、退学或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的生活费。

毕(结)业生的生活费发放至学校确定的毕(结)业日期后的半个月。

4.综合医疗保险费参照中国教育部来华留学有关规定执行,由接收院校统一购买。四周研修生标准为 160 元人民币/人,一学期研修生为 400 元人民币/人,一学年以上标准为 800 元人民币//人。


附件2.

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材料清单

一、与所有申请者有关的证明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二、与学历生有关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最高学历证明(毕业预期证明)和在校学习成绩单。

5.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博士须提供两封相关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提供中文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或相关证明者优先。

6.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须提供两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导师的推荐信。提供毕业后拟任教机构工作协议者优先资助。

三、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四、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五、申请者还须提供接收院校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