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公告动态
关于申报“2015-2016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的通知
2015-01-30

华侨大学人事处文件

人事201513

 

 
 

 

 

 

 

关于申报“2015-2016年度中加学者

交换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加拿大外交和国际贸易部关于中国-加拿大学者交换项目的谅解备忘录》,2015-2016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留学人员赴加拿大有关高校学习和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计划

(一)选拔专业、选拔类别及留学期限

1.选拔专业:申请人从事加拿大相关研究领域,侧重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如商学、经济学、法律、国际关系、历史、政治、社会学、地理、艺术、英语或法语文学、语言学、教育、传播政策、媒体研究、规划、科学政策、社会管理、环境研究、建筑及其它相关领域。

2.选拔类别:访问学者

3.留学期限:4-12个月

(二)选派规模及资助内容

1.选派规模:不超过100人·月/年(即每年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

2.资助内容: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约2200加元/月)、由加出入境城市至留学目的地的食宿费(最高为350加元)及医疗保险费用由加方承担;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及《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方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须具备相当熟练的英语或法语的听说读写能力。语言水平须满足以下任一项:

1.英语水平应达到TOEFL成绩8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

2.英/法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加方接受导师出具的申请人语言水平可满足在加研修需要的书面证明。

(三)申请人条件

1.需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2.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3.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的申请人。

4.优先考虑研究项目能够在申请人回国后在中国产生广泛影响的申请人,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方式,亦可通过其它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在中国得以更广泛地传播。

(四)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华侨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详细撰写在研项目课题和留学研修计划,并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和留学院校正式邀请函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

三、单位审核

各单位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签署意见,于3月16日(周一)申请材料汇总整理后送交人事处师资科,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hquszk@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学校审批、申报材料

(一)人事处于3月19日前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评审确定初步推荐名单,经学校审批确定推荐候选人。确定推荐候选人须在3月25日-3月31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网报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请选择“中加学者交换项目”;

(二)申请人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七份),并于3月31日之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科;

奖学金英/法文申请表(见附件2)

其他材料(含原件一份)

中、加专家推荐信各一封(英文);

语言水平证明;

加方机构正式邀请信。

五、评审、录取方法

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驻华使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会议评审,并确定项目候选人名单。

如有疑问,请与人事处师资科联系。联系人:邹萍萍、王轲,联系电话:0595-22692546,E-mail:hquszk@126.com。

 

附件.zip

1.华侨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

2.奖学金英/法文申请表

 

 

 

                                  人 事 处    

                              2015年1月29日    

 

 

 

华侨大学人事处                           2015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