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文件
华大人〔2015〕3号
关于印发华侨大学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绿色通道暂行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现将《华侨大学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绿色通道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 侨 大 学
2015年1月20日
华侨大学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绿色通道暂行办法
根据《华侨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华大职〔2013〕2号)有关破格晋升职务的规定,为鼓励教师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并通过绿色通道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对象
已在华侨大学工作满1年,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所从事的研究工作中取得高水平成果的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在华侨大学工作未满1年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华侨大学新进教师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施办法》(华大职〔2013〕3号)执行。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在《Science》、《Nature》、SCI(当年度影响因子20以上),SSCI、A&HCI的国际顶尖期刊(须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中国社会科学》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1篇本专业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同为我校教师的,其成果归属以科技处、社科处认定为准);或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前二名的成果完成人,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以科技处、社科处认定为准)的成果完成人,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为华侨大学。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员可不受任职年限、学历学位、职称职级和任职职数的限制。
三、申报及聘任程序
达到申报条件的人员可随时申请聘任,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学科研人员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业绩成果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
2.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进行审核推荐,并提出推荐意见报人事处。
3.人事处审核并公示。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通过者进行公示。
4.审批及聘任。
公示通过者报送校长审批,经校长审批同意的人员,报送学校聘委会进行聘任。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所有条款解释权归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