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公告动态
关于试聘教学科研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2015-11-25

学校各单位:

根据《华侨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华大人〔20157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部分紧缺学科建设,对部分紧缺学科中科研业绩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系列人员,可以试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一、试聘条件

1.根据《华侨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华大人201225号)中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的比例,在尚有空余正高名额的单位可开展试聘工作。

2.具有博士学位,已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且申报当年7月尚未到正常晋升年限;业绩条件达到申报人所属类型正常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且科研项目、奖项或论文成果有一项达到破格条件的人员可申请试聘。

二、试聘程序

1.试聘工作与每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同时进行,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学校不再另行发文通知。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1130日。

2.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华侨大学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见附件),向本单位申请试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由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并需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向人事处推荐,人事处审核后报校长审批予以试聘。

三、试聘待遇

1.经学校同意试聘的人员,试聘期为2年。试聘期内,教师可以正高级职务参加各项学术和日常活动,试聘期间的待遇仍按照试聘前聘任的职务及岗位级别执行。

2.试聘期内,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学校评审者,可正式聘任为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从试聘开始时间算起。

3.试聘期满,未通过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则取消试聘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原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级别予以聘任,试聘时间及期间的成果均按照试聘前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认定。

联系人:韩鹏程、王轲

联系电话:0595-22692546

 

附件:《华侨大学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绿色通道)

 

 

 

                                   人 事 处

                                                   201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