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文件
社科〔2014〕73号
关于做好厦门市集美区社会科学
专家库成员推荐的通知
各文科学院、研究院:
经厦门市集美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区社会科学专家库,为实施人文集美发展战略提供参谋助手和智力支持。根据《关于集美区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推荐的通知》(厦集社科联[2014]09号)的有关要求,现向我校遴选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请各文科学院、研究院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专家推荐工作。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科学专家库遴选标准:
各文科学院、研究院协助推荐本单位身体健康的在职或离退休的高层次人才或专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正、副高级职称,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社科专家;
2.持有《厦门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的专家学者;
3.厦门市宣传思想战线“五个一工程”第一、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4.享受国务院、福建省政府、厦门市政府特殊津贴社科专家;
5.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有代表性学术专著或成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三篇文章以上)的学科带头人;
6.厦门市拔尖人才;在某个领域有出色才能和杰出贡献,研究成果为社会公认,在本领域中产生较大影响,获得市以上相关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7.福建省新世纪优秀人才;
8.福建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
9.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符合专家推荐条件,各单位推荐名额不限。
二、社会科学专家库推荐程序:
1.专家自行填写《推荐表》(含电子表格)。
2.《推荐表》由社科处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送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审核。
请各单位将《集美区社科专家库成员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并贴好专家本人小二寸彩色照片,于2015年1月14日前报送社科处,电子文件(含照片)同时发送至邮箱skc_cg@hqu.edu.cn。泉州校区的报送至杨思椿2楼203室;联系人:魏志勤;联系电话:0595-22693731;厦门校区的报送至行政研发大楼11层1112室;联系人:陈俊源;联系电话:0592-6161800。
附件 :
20150104102919368.rar
集美区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4年12月31日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4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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