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魏亚菲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魏亚菲,女,1987年7月出生,籍贯北京,华文系对外汉语07级学生。
    魏亚菲同学在2008年7月8日下午的《英语阅读》考试中与他人核对答案,考卷被监考老师收缴后,在考场内大声叫喊,并从监考老师手中抢夺试卷,带出教室。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认定魏亚菲同学考试作弊。鉴于该考生能深刻反省,认错态度较好,为教育其本人及其他同学,依据上述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魏亚菲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处分,该门课程成绩计零分。
    如对本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教学办提出书面申诉。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