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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暑假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7-18

华侨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华大办〔2018〕15

 


关于2018年暑假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2018年暑假将至,为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起止时间

2018年暑假时间从7月23日(星期一)开始,至8月30日(星期四)结束。8月31日(星期五)教职工报到,行政人员正式上班。8月31日、9月1日、2日学生补考,9月1日、2日学生报到注册,9月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值班表报送

请于7月20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值班表(见附件)纸质版经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校办行政科(泉州校区:李克砌纪念楼410室;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2012室)。

(三)严守值班纪律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假期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假期工作正常运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以勤工助学学生代班。要严守值班纪律,尽职尽责,及时、正确、妥善处理各种情况,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要认真落实安全报告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并按规定上报,不得瞒报和迟报。

三、严格落实处级干部外出请假制度

暑假期间,处级领导干部如有外出的,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通知》(华大综〔2013〕45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通知》(华大委办〔2013〕1号)和《关于启用处级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网上审批系统的通知》(华大委办〔2016〕2号)的要求,执行外出请假制度。

四、校园安全稳定

(一)加强对各类会议、活动、培训班的管理

各单位在暑假期间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培训班必须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备案,各主办单位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杜绝安全隐患。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网络安全管理

各相关单位要在暑假期间进一步加强网络、报刊等舆情监测,特别是加强对校园网络舆情的引导与监控,防止不良信息对校园网络的侵害。

五、校车运行时间及票务

(一)7月23日-8月29日班车运行时刻

起止地点

始发上车点

到达停靠点

发车时间

泉州至厦门

杨思椿科学馆前

1.南大门内侧广告栏前

2.保卫处后侧

3.教学楼D区入口

4.学术交流中心

7:30

16:00

厦门至泉州

1.学术交流中心

2.保卫处后侧

杨思椿科学馆前

9:00

17:30

   

(二)8月30日-9月2日班车运行时刻

起止地点

始发上车点

到达停靠点

发车时间

泉州至厦门

杨思椿科学馆前

1.南大门内侧广告栏前

2.保卫处后侧

3.教学楼D区入口

4.学术交流中心

6:30

13:00

17:00

厦门至泉州

1.学术交流中心

2.保卫处后侧

杨思椿科学馆前

13:00

17:35

22:15

(三)发票时间与领票地点

1.泉州校区发票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上午8:30-11:30。

2.厦门校区发票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上午10:00-11:00。

3.领票地点:泉州校区后勤资产综合服务大厅(大众图书楼北侧一层),联系电话:0595-22695110;厦门校区行政研发大楼302,联系电话:0592-6160059。

4.9月3日起恢复正常领票时间。

(四)下学期两校区班车运行时刻将另行通知。

(五)暑假如遇特殊情况,班车根据上级规定或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请各单位关注有关信息,提前做好各项安排。

六、其他事项

(一)暑假期间多台风,各单位暑假前要组织力量认真排查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特别是办公室门窗、办公室用电设备,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漏洞,同时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

(二)各单位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工作安排,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方便,使学生安全、充实、愉快度过假期,同时要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暑假期间,行政研发大楼空调上班时间正常开放,请各相关单位离开时关窗锁门、关闭空调开关,以确保安全和节约能源。

学校总值班电话:0595-22691947,0592-6160000;

应急指挥部电话:0595-22690110,0592-6160110。

附件:华侨大学2018年暑假值班安排表

                             

 校长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华侨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