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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文学院2017年优质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09-25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文件

华大华文〔2017〕10

 

 


     关于开展华文学院2017年优质课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关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2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闽教高〔2012〕131号)等文件精神,配合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和“教学质量年”活动,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与教学能力,学院决定开展优质课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 申报优质课程的主讲人必须是华文学院全职专任教师,在学院全职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申报的课程曾在我院开展过完整授课,教学效果良好,且在申报年度内正在授课。

2. 申报优质课程的主讲人须拥护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学水平高,近两学年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优良,深受学生欢迎;近两年无教学事故、无学术失范事件和因导师指导失职导致的学术失范事件出现。

二、评选数量

学院每年开展一次优质课程评选,每次评选出优质课程不超过8门。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优质课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开展优质课程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由相关院领导、系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

四、评选方式

1.个人申报

以课程为单位申报,同一门课程不能同时多人申报。由课程主讲人填写《华文学院优质课程评选申报表》(附件1),报所在系部。

2. 系部推荐

各系部根据评选主要依据和课程申报材料,并通过组织听课,检查教案、讲义等,对申报的课程进行初评。系部结合专业、课程等情况,经综合讨论提出向学院推荐的名单(推荐名额见附件2),需经系部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加盖系章后,连同有关材料统一报教科办。

3. 审核与复评

教科办组织专家对各系部推荐的课程材料进行审核、听课评审,由“优质课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评、确认。

、评选主要依据及评审方式

(一)课堂教学(100分,权重60%)

1. 课程主讲人为人师表,授课热情、精神饱满、感染力强。

2. 课程主讲人课前准备充分,内容熟练、思路清晰、逻辑性强,上课能旁征博引,不照本宣科。

3. 课程主讲人课堂控制力强,师生互动良好,气氛活跃,课堂时间的利用全面且有效。

4. 课堂秩序良好,学生上课出勤率高,仪表端正,无学生进食、玩手机现象。

   5. 教学理念与教学设计重视探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体现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理念;能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进行合理的教学设计(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

6. 重视教学方法改革,能灵活运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

7. 恰当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活动,并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效果方面取得实效。

8. 教学方法与效果能获得同行专家和学生的认可。

9. 评审方式: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听课、教师访谈、学生访谈、收集学生意见等对申请课程进行评价)。

   

(二)教学资料(100分,权重20%)

1. 教学大纲应该符合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内容完整,思路清晰,及时更新,符合培养方案要求。

2. 教学档案齐全、规范、完整,教案齐备。教学档案包括教学安排、教案、讲义、教学总结、教学课件、考试试卷、试卷分析平时成绩表、教学科研活动记录等。

3. 评审方式:学院组织专家查阅与评审(课程主讲人按要求提供上述教学材料)。

   (三)学生满意度(100分,权重20%)

   评审方式:学院通过对学生发放课程满意度问卷对申请课程进行学生满意度评价。

(四)教学特色(附加分,最多10分)

评选当年参加学校青年教师“精彩一堂课”教学比赛获奖的主讲人,评选时可优先入围;近两年获教学先进个人、教学名师、“精彩一堂课”教学比赛校级奖励者加5分;获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省级奖励者加10分。

其他教学特色根据教师申报情况,由专家组核实后酌情加分。

六、时间安排

1. 10月1日前系部报送推荐名单。申报表纸质版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连同申请课程教学材料(纸质版)一并报送教学办,电子邮件请发送至jxb@hwmail.hqu.edu.cn (邮件主题处标明:***2017年优质课程),联系人:陈建兴,联系电话:0592-6068007。

2.10月8日至12月1日,教科办组织专家成员分组审核材料、听课评审。

3. 12月中旬教科办组织“优质课程评选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复评,最终评审出不超过8门课程。

  七、奖励办法

学院对优质课程获得者进行表彰,并发给奖励人民币0.8万元,获得系部推荐并参与评审全过程的老师发给鼓励金0.2万。

八、持续支持

1. 学院将从优质课程中评选示范课程。

2. 获得“优质课程”的课程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制定课程建设和改革方案,并应申报校级以上优质课程的评选,同时开展示范课和公开课教学,积极申报学校、省、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学院将通过专项经费予以支持。

附件:1.华文学院优质课程评选申报表

     2.华文学院各系部优质课程推荐名额

     3.华文学院优质课程评选系部推荐汇总

     4.华文学院优质课程教学材料评分表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2017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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