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系、部:
接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厦公积金〔2015〕15号文),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为厦门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根据通知要求,学院将为全院教职工(在编、人事代理教职工)统一批量办卡。现将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协助收齐本部门教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上需本人亲笔签字。
2.办理期限:请各部门于5月30日前,将身份复印件收齐送至学院办公室,联系人:刘恰。
附件:《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单位统一为本单位缴存职工办理厦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通知 》.pdf
华文学院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