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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文学院2015-2016学年度奖励性业绩绩效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6-06-02

 

 

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华文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华大华文〔2015〕1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2016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结算工作时间做如下安排(见附件),为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按时发放,请各部门积极配合完成。
    特此通知。
 
 
                                              华侨大学华文学院
                                                2016年6月1日
 
    附件: 2015-2016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结算工作时间安排表
             

 
 
 
 
2015-2016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结算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日期
工作计划
负责人
1
5月17日至6月3日
 
1.根据华大统一要求,组织开展全院教职工2015-2016学年年度考核工作(已另行通知),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在规定日期内完成考核工作。
各工会
小组组长
院办
2.各系、部按要求统计国内生(内地学生)、港澳台学生,境外留学生等三类学生人数,将形成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经招生办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批示。
各系、部
主任
(副主任)
 
招生办
主任
3.各系、部按要求统计开设的班级和人数,将形成的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经招生办审核后,报分管院领导批示。
2
6月4日至 6月24日
教学科研工作统计
1.各系、部按文件要求,分别统计本系部教师教学工作量(含行政兼课)、外聘教师工作量(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经教师个人核对签名后进行公示,报送教科办汇总。
各系、部
主任
(副主任)
2.各教研室负责人、体育组组长分别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含体育训练课时),报教科办核定教学工作量和工作补贴等,报分管院领导批示。
各负责人
3.由教科办汇总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课堂教学工作量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报分管院领导批示。
教科办
副主任
4.由教科办汇总填报《华文学院(   /   )学年度科研工作量及高水平成果专项奖励统计表》(纸质及电子文档材料),经分管院领导批示,报学院办公室。
教科办
副主任
5.由教科办负责审核各类报送材料,并汇总填报《华文学院(   /   )学年度教师工作量统计表》、《跨学院开课教师教学任务情况表》(纸质和电子文档材料),经分管院领导批示,报学院办公室。
教科办
主任
6.根据文件要求,由教科办统计本年度学院教学工作总量及教师超课时工作量标准,经分管院领导批示,报学院办公室。
教科办
主任
非教学管理及其他工作统计
1.由院办根据华侨大学机关作风建设专项工作要求,汇总统计年度教职工请假、考勤、各类荣誉奖励情况,报分管院领导批示。
院办
主任
副主任
2.由院办汇总填报《华文学院(   / )学年度教职工兼职管理服务工作量统计表》(纸质及电子文档材料),报院领导批示。
3.由学生办汇总本年度担任班主任工作人数和工作总结,报分管院领导批示。
学生办
副主任
3
6月25日至7月8日
1.根据文件要求,召开学院领导办公会议,按标准人数统计的年度岗位考核奖分配比例,及各类汇总材料,研究制定出2015-2016学年度学院业绩绩效考核奖励分配办法。
院领导
办公会
2.由院办根据学院领导办公会决议,认真填报《华文学院教职工年度业绩绩效奖励工资结算表》,财务室协助审核工作。
院办、
财务室
4
7月11日至7月15日
1. 由院办将《工资结算表》报请主管院领导签批并公示。
院领导
2.由学院财务室负责全院教职工业绩考核奖励发放和扣税申报。
财务室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