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7年度华侨大学华文学院院级课题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院级课题主要支持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以及青年教师的前期科学研究。
2.院级课题分为学术研究类、教改类、教育管理/思政类三种。其中,学术研究类课题分别设有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
除学术研究类重大课题研究时间为三年(2017.6—2020.6)外,其他所有课题研究时间均为两年(2017.6—2019.6)。
3.院级课题资助经费:学术研究类重大课题 3 万元,重点课题 1.5 万元,一般课题 1.2 万元,教改类、教育管理/思政类课题 1万元。
4.院级课题由华文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
5.院级课题结题具体要求:
学术研究类重大课题:完成 15 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二类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篇。
学术研究类重点课题:在二类 B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 1 篇;或在三类刊物发表论文 2 篇;
学术研究类一般课题:在三类及其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
教改类、教育管理/思政类课题:在三类及其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 或在省级以上有 CN 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发表论文 2 篇。
学术专著的认定遵照《华侨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认定办法》(华大科【2013】19 号)执行。
论文期刊级别的认定遵照《华侨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华大科【2013】7 号)与《华侨大学科研成果认定和奖励办法补充规定》(华大科【2015】12号)执行。
6.校内外各级项目在研期间主持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院级课题;院级课题在研期间主持人不得申报新的院级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同一批次课题。鼓励院内教师作为课题组成员积极参与院级课题。
7.院级课题在研期间主持人可以申报省部级及其以上课题;院级课题结项后主持人必须在本课题的基础上修改打磨申报省部级及其以上课题。
8.院级课题主持人在本次院级课题申报时请填写《华文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 1),并于 2017年 5 月 30日之前将本人签名后的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学院教科办,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教科办邮箱xkb@hwmail.hqu.edu.cn。
9.主持人在研期间最多可申请课题延期一次,学院将于 2018年6 月组织中期检查,通报课题进展情况。
10.以学术专著结项的重大课题,学术专著出版前需申请由华文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认定通过者方可进入学院或学校的出版申请流程。
11.课题经费的划拨与使用、结题程序、擅自终止课题等,按照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12.通过评审拟立项的院级课题,立项前均需填写《华文学院科研项目任务书》(附件 2)一式两份,并于指定时间内提交学院教科办。
13. 院级课题结项时均需填写《华文学院科研项目结项书》(附件 3)一式两份,并提交学院教科办。
本通知各项要求由华文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 1: 《华文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 2: 《华文学院科研项目任务书》
附件 3: 《华文学院科研项目结项书》
附件 4: 《华文学院科研项目中期报告书》
华文学院教科办
2017 年 4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