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了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提高科研项目的完成质量,规范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进一步促进学院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学院决定对我院的院级科研项目进行一次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的范围
1.本次清理的项目为2011-2012年立项至今未结项的科研项目。
2.2011-2012年立项的科研项目,请在6月30日前办理结项手续。若到期仍不能结项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受撤项处理的项目,学院收回课题经费,其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院级项目。
二、材料报送
项目结项申请者根据院级课题结项要求填写《华文学院科研项目结项书》,并报送相关附件材料。
三、经费报销
已通过结项的2011-2012年度科研项目,如果经费尚未报销完毕,请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报销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将于2017年12月31日收回剩余经费。
特此通知。
华文学院教科办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