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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华侨大学校级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6-04-19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文件

 

社科201640

 

 

关于申报2016年度华侨大学校级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华侨大学校级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日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2016年度华侨大学校级基金项目包含“教育管理研究项目”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

2.每个项目资助研究经费0.8万元。

二、申报条件

1.选题范围:基础理论研究;针对华侨大学教育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的实践研究,根据自己所从事岗位的工作性质自行拟定,研究要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2.项目申报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教育管理研究项目主要面向我校党政管理系列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项目主要面向我校辅导员系列人员。

3.凡有在研的校内外项目,或本聘期(20129月—20168)内已主持过校级基金项目者,不得申报。

4.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

三、结项要求

1.基础理论研究的结题须在有C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相关文章至少1篇。

2.应用研究的结题须结合学校教育管理和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开展调研,形成对学校或部门有针对性、建设性和可行性的专题调研报告,供学校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3.研究期限为2年。

四、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类项目申报者认真填写《华侨大学校级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简称《申请书》)和《华侨大学校级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及通讯评审意见表》(附件2,简称《论证活页》),并于2016531日前将《申请书》一式1份,《论证活页》一式7份报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同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项目管理科邮箱:skc_xm@hqu.edu.cn逾期不候

 

附件:关于申报2016年度华侨大学校级基金项目的通知附件1-2.rar1.《华侨大学校级基金项目申请书》(2016年)

2.《华侨大学校级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及通讯评审意见表》(2016年)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6418

 

 

华侨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                  2016418日印发